“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知识生产和传播领域。高校是知识生产的重镇,学术期刊是学术传播的咽喉要道,也是新生产的知识进入公共领域的重要渠道。一篇论文从投稿到见刊,论文查重守护的是学术伦理的底线。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985副教授权威期刊论文全文抄袭”。昨日,西安交通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认定相关情况属实,学校已经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学术不端方面的舆论审判。属于知识生产的事后审查,这样的亡羊补牢虽然奏效,对于学术期刊和高校造成的声誉损失,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论文抄袭事件,谴责涉事者容易。对于查重软件的“不能承受之重”,除了感到无奈,更要思考如何避免查重技术的“软肋”,积极寻找杜绝论文转译或者繁转简的对策。
杜绝论文查重的“漏网之鱼”,期待查重技术的迭代,属于公众朴素的愿望。怎奈这样的愿望属于消极的期待,至少在现阶段对于打击学术不端于事无补。在这种情况下,“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寻找堵塞论文抄袭方面“漏网之鱼”其他办法。
使用查重软件,可以堵住99%的学术不端问题。剩下的1%问题,需要完善学术期刊的论文查重制度。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学术期刊的伦理审查制度,要求作者在论文投稿前,由所在单位出具论文的伦理审查意见。如果发表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所在单位须承担学术声誉责任。当一篇论文和作者供职机构的学术声誉相捆绑,对于减少论文抄袭的“漏网之鱼”多少会有震慑作用。
此外,学术期刊应当履行学术伦理的把关人责任,有效的办法是建立海外学术顾问制度。学术期刊要走向世界,必然经常跟海外作者和学术刊物打交道。期刊社可以聘请港澳台地区的作者和同行,代为在他们的查重系统检索准备录用的论文,以减少繁体字转简体字的抄袭现象。在英语、德语、日语和法语等地区聘请学术顾问代为检索通过初审的论文,排查是否存在外文转中文的嫌疑,使外文转中文的“漏网之鱼”提前“落网”。
知识生产是一项智慧密集型的超负荷劳动,正因为如此,知识生产者才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知识生产过程中,总有投机取巧之徒绞尽脑汁把别人的智慧财产包装成自己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是原创的东西,总有原形毕露的时候。如果论文作者的供职机构和学术期刊都能担负起学术伦理审查的责任,知识生产领域的“搬运工”就更难钻空子了。
来源:红星新闻